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办法

 

 

 

 

 

 

绥院政发[2013] 154号

 

 

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升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生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法中所指学生为具有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三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将学生的品行表现学业表现体育表现和职业技能表现、社会实践表现等五项内容分解若干项目指标进行量化考核的评价方式

第四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期总评一次。品行表现学业表现体育表现和职业技能表现、社会实践表现等五项内容满分分别为100分,所占比例分别为:品行表现占15%、学业表现占60%、体育表现占5%、职业技能表现占10%、社会实践表现占10%。

第五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测评成绩真实。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是学生在校表现的综合评定,作为学生参评助学金、评优推优和培养教育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七条  实行一级建章、二级管理、三级考核制度。一级建章是指学校统一制定《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办法》;二级管理是指校、院(系)两级管理;三级考核是指班级测评学生,院(系)测评班级,学校测评院(系)。

第八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基本单位,由班委会、团支部、和不少于5名学生代表组成班级测评小组。班级测评小组在每天逐项进行记实的基础上,填写《学生表现周记实测评积分表》,每周报所在院(系)测评领导小组一次。院(系)测评领导小组由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党总支无副书记的由书记任组长),成员由辅导员和不少于10名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包括:学生干部、学生党员、普通学生)。院(系)测评领导小组一是对班级测评小组成员实施测评,二是对班级测评结果进行审核,同时对每名学生的奖励加分、违纪减分项目进行记实和测评。每学年末各院(系)综合测评小组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一次汇总,填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学年汇总表》,一份留院(系)存档备查,一份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对各院(系)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如有异议,有权驳回院(系)报表,并监督有关院(系)重新核定。

  品行表现每月按100分记,采取定量减分、奖励加分的办法。每人每月基础分为60分,每天一记实,每周一公布,每月一小计、一公示,学期统计,学年汇总。品行表现在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汇总中占15分,超过15分按满分计。

第十条  学业表现成绩是指学生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专业的规定而选定的学习课程并经考试、考察等取得的成绩。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60分以上为及格,及格者即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第十一条  学业表现成绩采用学习成绩绩点积分,积分以教务处成绩记录为准。学业表现成绩=学分绩点×10。其中,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其中bi表示学生在某门课程或某个教学环节考核中获得的成绩分数,ai表示学生在该课程或该教学环节中获得的相应学分数,n表示学生所学的课程或参与的教学环节门类总数。采用百分制的考核方式,获得学分的标准为60分,此时bi的取值为考核分数,低于60分时bi的取值为零。

第十二条  体育表现成绩(包括体育课考试成绩和体育活动,分别采取百分制)在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汇总中占5分,其中体育课考试成绩占60%,体育活动占40%,超过5分按满分计。即:体育表现成绩=(体育课成绩*60%+体育活动*40%)*5%(若无体育课的体育表现成绩=体育活动*5%)

第十三条  职业技能表现采取定量减分、奖励加分办法。职业技能表现考核由院(系)结合本专业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学期小结、学年汇总,职业技能表现在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汇总中占10分,超过10分按满分计。

第十四条  社会实践表现是指学生按照《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大学生实践教育纲要》的要求,每学年完成规定的实践项目。采取课程化考核、项目化管理。每学期由院(系)实践教育教研室进行评定,具体考评实施细则由院(系)结合实际进行。社会实践表现在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汇总中占10分,超过10分按满分计。

第三章  加分、减分项目及标准

第十五条  品行表现减分项目及标准(此项在月测评中应用,每人每月基础分为60分)

1)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或党团活动一次减4分。

2)违反《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生管理暂行办法》未造成严重后果,视情节一次减4-20分。

3)违反公共场所(如会场、教室、食堂)秩序一次减4-8分。

4)违反寝室管理规定(如晚归寝、夜不归寝等)一次减10-20分。

5)违反教学场所秩序(如自习、上课迟到早退,无故不上自习、不上课,自习、上课在期间教室内大声喧哗)一次减6-15分。

6)破坏公物(包括损坏花草树木)一次减10-20分。

7)其他减分,视情节由院(系)与学生工作部(处)取得一致后酌情处理。

第十六条  品行表现加分项目及标准(此项目在月测评中应用)

1)向学校广播站或学校各种报刊投稿被采用者(不含校学生会干部或校报记者团成员等学生组织成员的约稿或新闻稿件等),该作者每篇加0.5-1分,每月加满5分为止。

2)在学校和院(系)统一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教育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活动、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一次加2-6分。

3)在各类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校级、市级奖励或表彰一次加4分。

4)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报刊上发表各类文章一篇加2分,每月加满10分为止。

5)其他加分,视情节由院(系)与学生工作部(处)取得一致后酌情处理。

第十七条  学业表现减分项目及标准(此分不乘权重系数,直接从学年学业表现成绩总分中减出)

1)学生一门课程无故旷课超过1/5学时且未超过1/3学时减5分;无故旷课超过1/3学时的课程直接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考试(考察)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2)学生每学期无故旷课累计不超过10学时者减1-4分;无故旷课超过10学时,按照《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生管理办法》予以处分,并按本办法特殊减分项目及标准予以减分。

3)对本学年初受到学业预警,且不能认真改过,仍然存在无故旷课或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减5-10分,对屡教不改的视情节按照《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生管理办法》予以处分,并按本办法特殊减分项目及标准予以减分。

4)其他减分,视情节由院(系)与学生工作部(处)取得一致后酌情处理。

第十八条  体育表现减分项目及标准(此分乘权重系数后计入总分)

1)早操及其他体育活动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减4分。

2)无故不参加体育活动一次减8分。

3)其他减分,视情节由院(系)与学生工作部(处)取得一致后酌情处理。

第十九条  职业技能表现减分项目及标准(此分乘权重系数后计入总分)

1)没有职业生涯规划或职业生涯规划不合格减5-8分。

2)无故不参加各种职业技能训练一次减4-6分。

3)各院(系)可根据本院(系)有关技能考核等要求制定细则,进行减分。

4)其他减分,视情节由院(系)与学生工作部(处)取得一致后酌情处理。

第二十条  社会实践表现减分项目及标准(此分不乘权重系数,直接从学年社会实践表现总分中减出)

1)本学年无故不参加社会实践2-4分。

2)未能按照社会实践项目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社会实践减1-3分。

3)违反各院(系)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酌情减分。

4)其他减分,视情节由院(系)与学生工作部(处)取得一致后酌情处理。

第二十一条  特殊减分项目及标准(此分不乘权重系数,从学年总分中减出)

1)未修满所应修学分数按未修满学分数的2倍予以减分。

2)考试(含考察、实验)作弊一次减15分。

3)无故不参加教育实习或教学见习活动一次酌情减4-10分。

4)违反《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生管理暂行办法》,造成严重后果,视情节一次减5-15分。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一次减15分。

6)被通报批评一次减2分,警告处分一次减3分,严重警告处分一次减4分,记过处分一次减6分,留校查看处分一次减15分。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罢课、罢餐和未经许可的示威游行一次减15分。

8)各减分项目不重复减出。其它减分,视情节由院(系)与学生工作部(处)取得一致后酌情处理。

第二十二条  特殊加分项目及标准(此分不乘权重系数,在学年总分基础上加分,学期总分不能超过100分,超过100分按满分计)

1)独立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加8分,独立在省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加5分,非独立发表的学术论文按作者顺序递减1分加分,论文字数必须在2500字以上。

2)校级“文明寝室”其成员每人加0.2分。

3)学生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受到学校表彰奖励一次加10分,受到市级表彰一次加15分,受到省级以上表彰一次加20分。

4)获评全省大学生年度人物、道德模范、自立自强先进人物等者一次加15分,获评年度人物提名、道德模范提名等者一次加10分。

5)CET-4考试达到425分加2分(此项只加一次,下同),CET-4考试达到568分加3分,CET-6考试达到425分加4分。

6)计算机水平考试考试通过省三级加1.5分(此项只加一次,下同),计算机水平考试考试通过国家二级加2.5分,计算机水平考试通过国家三级加3.5分。

7)各院(系)可根据专业过级、考核制定加分项目及标准。

8)代表学校参加各级比赛中表现突出,并获奖者加1-3分。

9)在省级以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等职业技能类大赛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的,学期职业技能表现成绩按满分计算。

10)校学生联合会、大学生艺术团等学生组织成员每学年由负责的学校职能部门对其表现统一考核,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后,酌情予以加分,并向院(系)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反馈,按特殊加分项目加入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

11)做出其他特殊贡献者,经学生工作部(处)批准后,酌情加分。

第四章  结果应用

第二十三条  综合素质测评以学年为单位,每个学年班级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均作为下个学年评定、发放综合奖学金的依据。各项成绩均在合格以上,且无不及格、缺考等情况,按总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获奖人员,一等前3%、二等前4%-13%、三等前14%-30%,如在前百分之30%中有存在一项或多项不合格者,可依次顺延,但获奖学生名次必须列前50%。

第二十四条  每学期期末体育表现得分乘权重系数后达到3分者,若有体育必修或选修课程的,课程成绩需在60分及以上,视为体育表现基本合格。

第二十五条  每学年末品行表现成绩乘权重系数后不满9分者或学业表现成绩中有一门课程考试(考察)不及格者,下一学年不能评优评奖,不能推荐为党组织发展对象,不能获得各类助奖学金。

第二十六条  每学年末职业技能表现成绩乘权重系数后不达到6分者或社会实践表现成绩乘权重系数后不达到6分者,不能参评奖学金。

第五章    

第二十七条  方案中有未尽事宜,由院(系)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参照有关文件精神且与学生工作部(处)取得一致后办理。

第二十八条  班级及院(系)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成员工作中,凡有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严重失职等情形之一者取消相关学生所获助奖学金及其他评优推优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原《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办法》(绥院院发[2008]158号)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废止,各院(系)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院(系)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学生工作部(处)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条  特殊中专部学生由beat365正版唯一官网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审批后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属学生工作部(处)。

 

附件: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学年汇总暨综合奖学金审批表

 

 

 

○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综合  素质  评定  办法

校长办公室                  20131227日印发

 共印15


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学年汇总暨综合奖学金审批表

序号

年级  专业  科班

学号

姓  名

品行表

现成绩

学业表

现成绩

体育表

现成绩

职业技能

表现成绩

社会实践

表现成绩

特殊

加分

特殊

减分

测评总

评分数

奖学金

获奖等级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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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20   -20   学年用表                       填表日期:20         

年级辅导员:             院(系)党总支副书记:               院(系)党总支书记:              学生处负责人:

注:本班学号为1的学生监督是否在本班公示上述成绩。    监督人签字: